我曾是东南亚地下世界的王,代号「夜凰」,子弹替我说话。
直到我爱上一个浑身是血、倒在我枪口下的正义小记者。
我为他洗白江山,亲手将七个过命兄弟送进监狱。
他跪着发誓:「阿晚,从此我的命和信仰,都是你的。」
十年后,他在我们的床上搂着新欢,嗤笑我:「她啊,拿枪的手,现在只会跪着给我熨衬衫了。」
我沉默地退出去,掩上门。
他永远不会知道——
我那七个兄弟,明天出狱。
而我这十年温顺的假面下,
枪,一直上着膛。
7 季琛脑海里不受控制地想起十年前。 那时他刚进报社,第一个选题就是揭秘黑道大佬的黑暗丑闻。 他带着伪造的身份和满心警惕,却发现那个令黑白两道闻风丧胆的女人。 私底下会对着流浪猫犹豫要不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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